為什麽要按時復診? 對于接受牙髓病變治療來說,複診是再一次治療,或者說是鞏固前次治療效果極爲有效的措施,達到治療或鞏固前次治療效果的前提條件是做到按時複診。按照習慣做法,預約牙痛患者複診的目的不僅僅是要了解經過前次治療的療效,更爲重要的是根據此次複診時病變是否需要再處理,因此說複診要做的事情是鞏固性或完善性的工作。尤其是牙根尖周炎病變,不但要針對牙髓腔包括牙根管炎症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置,而且要使炎症控制性措施盡量做到位。
(第1)複診是控制病情的需要:檢驗複診控制性治療的標准是,初次治療針對牙痛爲主采取的止痛措施,那麽複診時牙痛症狀是否消失並要求找到尚未解除的牙痛原因。如果初次治療以控制炎症爲主的病例(如根管炎症),那麽複診時主要檢查炎症情況,還要檢查炎症並發症是否存在,防止“難治性根管”發生。如果牙痛或炎症已經控制,那麽複診就應該放置充填藥物和充填材料後,使用永久修複材料充填。
(第2)複診是預防治療並發症的需要:根據藥物性能,確定複診時間。用于牙髓治療的藥物有別于一般藥物,如抗生素等。一般藥物不但要按照有效藥物濃度或根據其藥物半衰期決定給藥時間,而且還要有鞏固藥物療效療程控制方案,使用的或遵循的方式方法始終按照藥物性能和功效進行。同樣牙髓治療藥物也有其藥物作用有效時間(如牙髓失活劑),一般有快速失活和慢速失活劑之分。快速失活劑有效失活時間爲3天左右;慢速失活有效失活時間爲7天或規定時間。那麽複診時間安排在3天左右或7天當日。對于不能夠按時複診的人來說,醫生還要囑咐其自行去除失活藥物,因爲缺乏自限性能的快、慢速失活劑共有特性是具有滲透性,也就是說超過有效時間後,失活劑還能向牙根尖周部位滲透,進而引起牙根尖周炎,醫學上稱這種牙根尖周炎爲化學性牙根尖周炎。凡是使用牙髓失活劑能夠按時複診的話,一般情況下是安全的,不會造成不良並發症。如果沒有按時複診並及時去除牙髓失活劑的話,引起化學性牙根尖周炎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再如,含酚類複合性根管消毒藥物有效時間爲5~第7天。選擇含酚類藥物消毒根管的作用是,酚類藥物能夠破壞殘髓組織,利用酚類、醛類等藥物破壞殘髓和軟化牙本質等腐敗成分。如果沒有按時複診的話,酚劑類藥物具有刺激牙根尖的作用,從而引起牙根尖周刺激反應。根據炎症發展變化或疾病治療需要,確定複診時間。臨床上,複診治療安排依據是遵循疾病發生發展規律展開的:在炎性滲出階段,實施了開髓減壓、開放治療目的是緩解牙髓腔壓力升高所致的牙痛問題,一般牙髓減壓開放時間爲3天,所以安排3天後爲複診時間。複診時將再處理炎症牙髓組織,並對牙髓腔或根管腔內置入根管消毒劑,不僅滅活根管腔內牙本質殘髓,而且也能使彎曲根管內未被拔髓的殘髓組織失去活性。一般根管封藥時間爲7天的規定是根據藥物效能決定的,在藥物效能期間,控制牙髓腔及根管腔炎症,驗證封藥是否達到治療效果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按時複診。按時複診另一層意思是防止封藥後問題,決不排除意料之外的封藥後腫痛問題。腫痛發生時間雖然不可控制,但腫痛存在不斷加重可能性時,不僅是按時複診的問題而是需要及時到醫院複診處理的問題。